【学艺网 81art.com】精彩巨献,《后现代纪录片叙事法则介绍》。本年度有关纪录片最巨实用价值的专业资料,由学艺网专栏作家播音主持老师,携手爱心公益大使陈家伟和可爱的小布丁yuanying联袂推出,点击率高达240次,已有888人付费查看并下载。作品发表日期:Friday, August 05, 2011 17:16:49;文章更新时间:Sun, December 24, 2017 10:58:46 GMT;作品分类浏览目录:编导学堂;作品关键词:纪录片,叙事法则和录取原则;作者所属频道:艺术辅导班。如对本文内容有任何疑义或建议,请在学艺论坛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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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录片发展到20世纪90年代,在西方国家出现了所谓的“新纪录片”运动,这些纪录片在很大程度上放弃了在中国一直被业界死守的纪实、真实性等理念,而是纵横于个人理解的恢宏背景中。新纪录片运动理论基础认为:纪录片可以采用任何虚构的手法以表达真实。
其实,对于这样一个理论上的模糊地带,可以用一个假设来加以分析:例如,人类的技术能够达到这样的程度——对于过去的事情,电子科技能够加以影像还原、并进行电视纪录,那么,在纪录与虚构两个领域中目前存在的很多争议一定会立即消失。
由此可见,并不是理论上存在分歧,而是由于技术上的局限,导致电视纪录的手段有限,从而使电视纪录片的拍摄面临重重困境。在面对过去时空的内容时,按部就班的纪录存在很大的难度;在同步记录真实生活的过程中,为了消除冗长的布局情节性的多数流程,电视媒介需要面对高额的成本。特别是商业化大潮中,记录并为了自身的生存,不得不向虚构手法寻求援手。而如果不这么做,原有的技术条件所导致的过去时空无法影像化、长时间跟拍平淡生活的高成本、纪录片拍摄故事情节的不可预知性等等,都使纪录片在面临商业化竞争中处于劣势。
因此,新纪录片运动所提出的以虚构表达真实,说到底是商业化压力下的简单屈从。但实际上,无论是传统纪录片还是后现代主义的纪录片认识到表现“真实”的价值。分歧在于如何叙述(或还原)真实上,而这一分歧直接导致了对客观事实认定程度的理解方式差异。
对电视纪录片,向来存在着诸多的质疑,尽管这些质疑主要集中在客观性和真实性,但他们都无法抹杀一个基本事实:在电视纪录手法出现之后,人们从媒介和纪录片中获得了更多也更加可观真实的关于外部世界的信息。选择性、主观性、真实再现以及叙事过程中的局限,都没有使电视纪录片沦为没有价值的虚构的第二形式。